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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临潭在行动】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1/10/25 字号:[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者:

为全力做好我县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负责人必须依法承担本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员工管理,做好员工外出登记、报备工作及核酸检测,准确掌握员工外出旅居史。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进店人员登记、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消杀等措施,定时定点做好经营场所卫生清扫、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工作。

三、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全县所有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员工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及晨检工作并造册登记。

四、严格餐饮服务聚餐管控。餐饮服务单位要规范设置“一米线”,引导就餐人员有序排队,鼓励实行自助取餐用餐。暂停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及酒店大型宴席)。严格落实“公筷公勺公夹”“口罩手套”等要求,倡导文明就餐。

五、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五证(报关单、入境货物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出仓证明)四不(无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要求,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体外循环的违法行为。

六、严格“四类”药品销售管控。要做好零售药店购买“四类”药品APP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村(社区)和县市场监管局“网格员”。

七、保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全县广大经营者要严格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严禁借疫情防控哄抬物价。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以上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线索的,及时拨打0941-3312315进行投诉举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临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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